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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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7日 | ||
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仅适用于克拉玛依地区,是指借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自筹资金不足、且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中心担保的前提下,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 2. 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且持有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 由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中心为其担保; 5.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提供资料: 1.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再就业优惠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联审会决议》; 6. 由相关部门签章确认的《小额担保贷款认定表》; 7.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渠道: 可以通过经授权的昆仑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昆仑银行当地分行且以分行具体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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