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征信系统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
尊敬的客户: 根据《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新金监管〔2025〕11号),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承继您与被合并的塔城昆仑村镇银行的征信授权委托关系,按照原授权委托范围、目的继续履行相关征信义务。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陆续完成被合并的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征信信息的整合,在此期间,您信用报告中“查询机构”、“管理机构”及“数据发生机构”等可能存在“昆仑银行”、“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并存的情况,您征信报告中相关信息将陆续由“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 后期,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在征信系统中的机构名称、查询账号的变更由昆仑银行进行管理,我行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业务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 2025年6月23日 |
